为保证2020年下半年博士生毕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请于9月30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信息。
2.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后,由导师商请各专业方向负责人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需于10月16日前完成。未通过者推后半年重新参加预答辩。
3.预答辩通过者于10月19日上午12时前将《预答辩意见表》及《修改说明表》各1份交至教学管理办213室刘老师处,并将按照预答辩修改意见修改好的论文电子稿提交系统,由导师审核通过后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重复率在20%以内的领取申请答辩的相关材料;检测结果在20%-30%,修改后提交《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附件6)申请重新复检,复检结果高于20%延期半年答辩;若检测结果在30%以上,推迟半年答辩。延期半年复检的需提交《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复检申请表》(附件6),延期复检超过30%将取消申请学位的资格。
4.论文检测通过的博士生在系统中上传送盲审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并尽快递交以下材料到学位办完成盲审:①《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2份(要求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下载);②攻博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此项由申请者提请刘老师提供)③提供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套。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博士生需根据论文外审专家及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博士论文进行修改,并按《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清单》(附件12)要求在12月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候。
中南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7日